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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近日,廣東省清遠市委政法委、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清遠市公安局、清遠市司法局聯合制定印發《清遠市政法系統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圍繞打擊懲治、依法保護、機制建設、法治服務等方面內容,共提出十七條措施,致力于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便捷高效的服務環境,為清遠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在打擊懲治方面,《措施》提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持續打造清遠掃黑除惡“犁庭”系列品牌。深入整治行業領域亂象,全面提升行業整治實效。強化社會治安風險管控,嚴厲打擊各類突出違法犯罪,對電信網絡詐騙、盜搶騙等侵財類違法犯罪進行重點攻堅。推進“一村(格)一警”全覆蓋,深化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強化基層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防范化解。健全完善“1+8+N”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矯治教育體系。強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
同時,嚴厲打擊侵害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向企業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等各類涉企違法犯罪。著力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強攬工程、串通投標、損害商業信譽及商品聲譽等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犯罪。依法開展涉案企業合規,建立完善監督評估機制,積極開展企業家學法活動。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工作,推動實施減免責清單,建立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力度。
在依法保護方面,《措施》提出,全面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強化羈押必要性審查,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涉企案件依法不批準逮捕。依法穩妥審理涉及制造業以及各類新交易新模式新業態案件。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強化知識產權大數據法律監督。正確把握涉企案件法律政策適用。
在涉企問題上,《措施》提出,大力排查化解涉企涉法涉訴問題,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務。妥善化解涉重大工程、拆遷安置、土地征用等矛盾糾紛,做好重大經濟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依法審理各類金融案件,健全完善破產案件審判機制,抓實抓好涉房地產案件“三保”工作,靠前服務中大紡織等重點項目。
機制建設方面,《措施》提出,健全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涉企矛盾糾紛訴源治理和源頭化解。完善涉企冤錯案糾正機制。建立政法單位服務企業聯席會議制度,及時了解企業法律需求。完善律師服務民營企業“千所聯千會”長效機制,暢通公證、仲裁、調解機構與企業聯系渠道,推動法律服務機構以“線上+線下”法律服務助力企業發展。
在法治服務方面,《措施》提出,開展法律服務“強企”行動,常態化制度化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為企業開展全方位“法治體檢”服務,幫助企業精準排查和有效防控法律風險、涉穩風險。整合法治資源,護航清遠相關產業園區轉型升級、服務承接珠三角城市優質產業有序轉移。鼓勵和引導企業普遍設立公司律師,積極探索以法律服務資源共享等方式,推動實現中小企業等市場主體法律服務全覆蓋。提升法律服務“助企”質效,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及公益宣傳活動,圍繞重點項目開展個性化法律服務,探索在法律咨詢窗口配備具有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專長的律師、退休法官,為中小投資者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此外,《措施》提出,依法服務和保障鄉村振興,聚焦“百千萬工程”,妥善審理涉“三農”案件,為清遠五大百億級農業產業保駕護航。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打擊制假販假。加強對農村地區因案導致生活困難當事人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貧、因案返貧。強化支持起訴職能,助力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持續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進鄉村(社區)活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建設平安鄉村、法治鄉村。
依法服務和保障生態建設,構建“河長湖長+檢察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深化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依法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綠美保護地、古樹名木保護、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等人民群眾關注的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