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2022年中國網絡文明大會個人信息保護分論壇在津舉行。來自最高檢、院校、研究機構、行業組織、知名互聯網企業的嘉賓在現場或通過視頻,就“做好個人信息保護 共筑文明安全網絡”發表主旨演講,分享觀點和實踐。
“昨天大會發布了《共建網絡文明天津宣言》。我有一個強烈的感受,如果沒有個人信息的安全,網絡就不安全,網絡行為就難以規范,難以形成向上向善的導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主辦檢察官、二級高級檢察官邱景輝在演講中表示。
去年,我國制定并實施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法。即將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還將審議我國首部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
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公益訴訟作出了專門賦權。邱景輝介紹,最高檢及時明確辦案重點,加強對生物識別、金融賬號、行蹤軌跡等敏感個人信息的嚴格保護,對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體的個人信息進行特別保護,對醫療、就業、消費等重點領域處理的個人信息,特別是就超大規模個人信息進行重點保護。過去一年,指導各地檢察機關辦理2000余件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個人信息被侵害以后,公眾最關心的就是能不能獲得賠償、獲得多少賠償。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田野介紹了國內外在確定侵權損失時的實踐探索。他特別強調,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處理個人信息侵害個人信息權益造成損害,個人信息處理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侵權責任。這一規定明確了個人信息侵權損害的舉證責任,有利于更好地維護互聯網用戶合法權益。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立峰認為,目前我們已進入數字文明時代,數字技術成為決定人類文明發展的關鍵因素。要在數字文明的視野下看個人信息保護問題。“我們要思考如何追求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之間的平衡,追求‘數字共同體主義’。既要守住‘數字人權’的底線,又要追求‘數據共享’的高線,讓人有尊嚴,讓數據可以共享。”
“我們今天講個人信息,它首先是個人信息,但同時它不只是一個個人信息的問題。”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資深研究員謝茂松認為,數字文明視野下的個人信息保護,還應與國家總體安全聯系起來考量。“我們的個人信息如果流到國外,可能危及我們的經濟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網安中心主任姚相振表示,目前,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體系已初具規模,形成覆蓋“標準制定項目、標準研究項目、標準化技術文件”的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體系。
“對個人信息的保護需要標準的支撐,從而在落地執行中解決具體問題。”聯合國數字安全聯盟理事長、云安全聯盟CSA大中華區主席李雨航認為,個人信息保護還需要“隱私科技”提供解決方案,這樣才能對相關數據進行高效保護。
近年來,我國先后出臺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初步形成數據和個人信息保護的“三駕馬車”,為我國數字經濟穩健發展提供了良好穩定制度環境。
中國移動信息安全管理與運行中心總經理張濱表示,構建個人信息保護良好生態需要國家、行業、企業、個人多方共同努力。中國移動根據公司業務和數據特點,從加強領導、推進制度建設、完善技術手段等多方面,構建了責任清晰、分工明確、經管結合、高效運轉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體系。
騰訊集團法務副總裁、副總法律顧問江波說,騰訊公司結合業務實際情況,通過組織優化、制度流程建設、合規意識提升,并依托系統性的技術工具落地數據隱私合規工作。“我們深知安全信任是企業在數據經濟時代的立身之本。希望和行業在嚴守企業合規底線、推進行業生態合規、探索數據發展新規則三個方面共同努力。”他說。(津云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