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某是某通信公司的前員工。離職后,他聽聞老東家通信設備中的電路板可提煉黃金,便“披星戴月”地在如東多地竊取多臺相關設備,但還沒來得及“煉金”就落入法網。記者昨天了解到,如東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專偷老東家的盜竊案,判處岳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
2021年9月期間,岳某在如東縣掘港鎮、兵房鎮、大豫鎮、栟茶鎮、開發區等地,多次使用螺絲刀、鉗子等工具,盜竊某通信公司多媒體箱內交換機多臺,用以提煉黃金。經鑒定,涉案交換機價值4920元。
如東法院認為,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各項情節,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記者了解到,可從設備鍍金電路板中提煉黃金的說法當前較為流行,但是技術、原材料都未經證實,難以通行,盡管如此,仍有不少投機分子躍躍欲試,劍走偏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