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領導”主動加你微信噓寒問暖,你會怎么做?千萬不要大意,這也許不是領導的“親切關懷”,而是騙子精心布下的“詐騙陷阱”。
近日,青海省互助縣公安局公布了近期發(fā)生在該縣的兩起“冒充領導”進行詐騙的典型案例,望大家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互助縣加定鎮(zhèn)才讓(化名)通過手機添加了自稱是互助縣某局局長的微信,添加后“局長”承諾給才讓一項工程,長期從事苗木生意的才讓對“局長”的“關心”深信不疑。在聊天中,“局長”讓才讓幫他辦件私事,以給一位領導的卡上轉賬為由索要了才讓的銀行卡號,不久“局長”通過微信給才讓發(fā)送了一張轉賬截圖,截圖顯示“局長”向才讓提供的銀行卡上轉賬28萬元,之后“局長”又提供了一張銀行卡,讓才讓將20萬元轉入這張卡。才讓通過銀行柜臺將20萬元轉到“局長”提供的銀行卡后,自己的銀行卡上并未收到28萬元,遂質問“局長”為何錢沒到賬,“局長”稱延時到賬,24小時后才能到賬。次日,才讓的銀行卡還是未收到“轉賬的”28萬元,再聯系“局長”時,發(fā)現已被對方拉黑。
無獨有偶,互助縣威遠鎮(zhèn)居民楊某也是通過手機微信添加一自稱是威遠鎮(zhèn)“鎮(zhèn)長”的人,楊某對“鎮(zhèn)長”身份深信不疑。其后楊某的遭遇與加定鎮(zhèn)的才讓十分相似,“鎮(zhèn)長”轉走了楊某28萬元之后把他拉黑了。
警方歸納了騙子冒充領導詐騙的常見套路:第一步,獲取信息。詐騙分子事先通過各種渠道獲得基層領導的姓名、工作、職務等個人資料,然后注冊微信或者QQ冒充領導,詐騙分子往往使用領導的真實姓名作為微信名,或和領導一模一樣的昵稱,有的甚至盜用領導微信頭像,然后添加被害人為好友。
第二步,獲取信任加威逼利誘。成功加好友后,嫌疑人能準確說出受害人姓名等信息,首先和受害人聊天獲取信任,待受害人卸下防備之心,以介紹工程、關心工作、生活等話題開始拉近距離,或是利用職務之便言語逼迫利誘。而受害人由于敬畏上級不敢跟領導核實信息,或者出于領導的求助不好意思回絕等,極有可能上當受騙。
第三步,編造借錢事由。通常會編造以親戚公司需要資金周轉、朋友急用錢而其不方便轉賬等為由,要求受害人盡快幫忙轉賬至指定賬戶。詐騙分子有時會佯裝已成功轉賬給事主并發(fā)來偽造的“已到賬”憑證截圖。
為此,警方提醒大家:社交App上收到自稱熟人(包括領導、親朋、同學等)的好友請求,即使對方頭像、昵稱眼熟,但在未核實對方身份前,需謹慎添加。微信中突然有領導干部添加微信的,更要謹慎甄別。“熟人”通過社交軟件、短信以各種理由誘導你匯款,務必通過電話、見面等途徑核實確認。在交流中,也可以通過詢問對方一些問題,比如具體的一些人或事進行對方身份的核實。在生活和工作中要注意保護好個人及單位信息,以防被騙子掌握從而實施精準詐騙。如一旦發(fā)現被騙,請保留證據并及時撥打110,當你無法作出判斷自己是否身陷騙局,可以撥打110或到附近派出所咨詢。(記者 徐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