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節省開支,利用ETC系統的漏洞,逃避繳納每天上下班的高速過路費,江蘇省如東縣一男子使出“蹭”車過ETC的伎倆,自以為不會被發現,共逃繳高速過路費合計人民幣4000余元。據江蘇如東法院消息,近日,經如東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季某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據《北京青年報》)
判決稱,季某多次利用ETC收費桿落下比較緩慢的空當,尾隨前車快速闖行,在他人未發現的情況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將本應屬于收費方的財產性利益占為己有,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數額較大,符合刑法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伴隨著ETC的推廣和使用,其便捷、高效、環保優勢深植人心,使用率不斷攀升。但另一方面,在實際使用中“蹭”ETC現象也時常出現。翻看網友發帖,“蹭”ETC的方式大體有兩種,一種是像季某一樣駕車緊緊尾隨前車快速闖行;另一種是趁ETC車主減速完成讀卡,在擋桿剛剛抬起時突然變道“別”到ETC車前迅速通過。“蹭”ETC是極其可惡的行為,不僅損害他人經濟利益,而且無論哪種方式,都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車輛追尾等安全隱患。
這次針對季某的判罰,顯然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提醒車主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能夠成功“蹭”到ETC固然是司機自身的素質問題,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高速公路收費通道在管理和設計上存在問題。比如有的收費站通道間的隔離帶過短,給個別司機留下了“別”車的空間能夠“見縫插針”;有的收費站管理松懈、秩序混亂缺少值守人員,給“蹭”ETC行為留下空子。
我們常說“事前預防比事后補救更重要”,嚴懲違法行為固然重要,但更需要各地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關口前移,通過完善設置及時堵住漏洞。這不僅是為了減少“蹭”ETC違法行為,更是為了降低交通事故隱患,保障駕駛人的人身安全。(呂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