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檢察院等部門幫助下,12歲的殘障兒童小華(化名)接受了重慶師范大學提供的“一對一”上門特教服務。此后,她將每周接受一次這樣的特殊教育。
2020年6月,小華在外出時遭受傷害。沙坪壩區檢察院“莎姐”檢察官在辦理該案時發現,受政策限制,小華一直未能轉入沙坪壩區特教學校。另外,小華家經濟狀況不佳,無法支付特殊教育的費用。
“我們不能簡單地就案辦案,而要盡力讓殘障孩子也能與其他孩子一樣接受教育。”為解決這一問題,“莎姐”檢察官提示小華的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司法救助。
然而,負責司法救助工作的檢察官在審查時發現犯罪嫌疑人雖認罪認罰,但無任何賠償能力。于是,“莎姐”檢察官委托重慶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學院兒童智能發展研究中心對小華開展教育評估,中心建議對其開展為期三年的特殊教育。最終,沙坪壩區檢察院為小華申請到2萬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到位了,如何確保這筆錢真正用到小華教育上?“莎姐”檢察官探索出“送教上門+第三方監管”的方式,即由重慶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學院老師到小華居住地開展教育工作,社區婦聯干部監管特教費用支付,檢察機關全程監督,確保小華接受常態化、定制型的特殊教育,實現專款專用。
2021年1月,沙坪壩區檢察院與區法院、婦聯、重慶師范大學兒童智能發展研究中心教師與小華家長溝通,決定從春節后開始對小華“邊教學邊評估”,特教老師每周與小華“零距離”接觸,制定了一份幾十頁的評估報告,內容涵蓋小華感官能力、語言理解、語言表達、溝通方式、口腔動作、生活自理和知動能力等多方面,并據此給出詳細的教學計劃。
4月15日,沙坪壩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婦聯共同審定了特教方案,并確定社區“兒童之家”與重慶師范大學特教中心兩個地點作為教學場所。小華的父母表示愿意積極配合,幫助小華掌握基本生活能力。
“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問題不能簡單地考慮經濟困難,更要考慮其未來的學習成長。不能簡單地給錢了事,而是要依托有關單位,借助專業力量,精準幫扶,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救助工作精細化、救助對象精準化、救助效果最優化’的目標。”該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朱軍說。(記者李立峰 通訊員楊柳青 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