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對2018年以來建成的1729個通暢工程項目進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已整改問題27個,其余問題將在8月20日前完成整改……”近日,恩施州交通運輸局向州紀委監委書面報告了有關監察建議書落實情況。
此前,州紀委監委在辦理有關農村道路質量問題的線索中發現,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存在監管漏洞。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問題,州紀委監委及時向州交通運輸局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在全州開展深入細致的排查,及時整改、舉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斷提升全州農村公路建設質量。
這是該州常態化開展“一案一建議一督改”、做實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的一個縮影。為推動以案促改,實現標本兼治,恩施州紀委監委制定了《“一案一建議一督改”工作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要求在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中,深入剖析每起案件背后的制度和管理漏洞,“量身定制”紀檢監察建議書,針對性提出明確具體、切實可行的紀檢監察建議,推動相關地方和單位系統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為規范運用紀檢監察建議,杜絕隨意性和使用泛化、簡單化等問題,《辦法》明確了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8種情形、提出監察建議的7種情形,以及建議書應當載明的內容、制發原則、程序、格式和職責分工等內容。
“針對個案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已成為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的‘規定動作’。”恩施州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負責人說,該州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派駐紀檢監察組在案件移送審理時,必須將紀檢監察建議書作為必備附件隨案移送,案件審理部門審核后按程序報批印發。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為防止紀檢監察建議“一發了之”,《辦法》堅持“誰提出、誰督辦”的原則,建立歸口管理、送達簽收、跟蹤回訪、監督檢查、追責問責“五位一體”機制,將紀檢監察建議書納入處分決定宣布、送達的必要議程,通過走訪檢查、聽取匯報、調閱資料等方式,督促被建議黨組織、單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按期完成整改并書面報告情況。
同時,該州將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的重要內容,每半年組織專人按不低于30%的比例回訪整改情況。
“以案促改是一體推進‘三不’的重要內容,我們將加強檢查督辦,對無故不采納、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典型問題將通報曝光。”該州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