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消息,8月24日,福建省公務員測評中心發布《關于在福建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中對違紀違規考生的處理決定》,對違紀違規的52人進行處理。
決定稱,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經研究,決定對未將手機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規定時間交卷等違反考試規定的51人,予以“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考試時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拍攝試卷的1人,予以“取消考試成績,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五年”的處理。
據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消息,8月24日,福建省公務員測評中心發布《關于在福建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中對違紀違規考生的處理決定》,對違紀違規的52人進行處理。
決定稱,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經研究,決定對未將手機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規定時間交卷等違反考試規定的51人,予以“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考試時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拍攝試卷的1人,予以“取消考試成績,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五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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