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一份“布告”顯示,陜西省商洛市柞水縣柞水中學一名高二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被退學。9月28日上午,柞水縣權威部門證實,當地已于27日晚注意到此事,“已經協調教育部門(了解情況)”。
學校給出的理由是:學生張某某不遵守學校制度將手機帶入校園并在課堂使用,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校紀校規,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陜西省柞水中學學生行為十禁止》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經2020年9月25日校長辦公會決議,給予張某某勒令退學處分,同時扣除高二(4)班本月量化考核分5分。
從道理上說,既然學校規定學生不得將手機帶進校園,作為學生的張某某就應該遵照執行,而他不但帶手機進了學校,還在課堂上玩手機,其行為確實嚴重違反了校紀校規,受到處分純屬咎由自取。
但是,學生上課玩手機被退學,明顯用力過猛了!
一般來說,學生違了紀,除了通報批評外,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等五種,玩一次手機就頂格處分,說明上課玩手機,在學??磥硎亲顕乐氐腻e誤。頂格處分,明顯有殺雞嚇猴的目的,讓其他同學從中吸取教訓。
但是勒令退學,意味著不給犯錯學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下手未免狠了點,更為嚴重的是,張某某玩了一下手機不但讓自己學上不成了,還連累了自己所在的班級。人們不禁要問:難道上課玩手機在柞水中學就是這么不可饒恕嗎?如果玩手機都要勒令退學,那么破壞公物、校園欺凌、考試作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又該如何處分?
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學生一犯錯就掃地出門,簡單是簡單了,但勒令退學,等于宣告學校教育失敗,說明學校對犯錯學生已經窮盡教育手段,實在無計可施了,最后只好推向社會,這是對學生前途不負責任的做法。
學生上課玩手機,學校正確的打開方式不是不問三七二十一給予處分,而是問清情況:為什么帶手機進學校?為什么上課玩手機?再說,學生將手機帶進校園,是不是也與家長有關?因為學生不是上班族,他們的手機是家長給買的,是不是家長對學校禁帶手機入校的規定并不清楚,或者不支持?再有,學生上課玩手機,是不是與老師上課滿堂灌有關?是不是老師不講究教學方式,讓學生產生厭學情緒?了解清楚后對張某某進行嚴肅教育直至處分也不遲。即便真要處分,也要從最低層級的警告開始,而不能一下子跨四檔勒令退學。
好在柞水縣教育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已經接到相關部門關于此事的反映,相關領導正調查情況。相信教育主管部門會給張某某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讓他重返校園,完成自己的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