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下放5類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將建筑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鑒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等5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全部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此次下放后,市場監管總局不再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審批。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建立起來的一項準入制度,主要目的是從源頭加強質量監管,防范系統性質量安全風險。這項制度自實施以來,對于保障產品質量安全、落實國家產業政策,促進市場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放管服”改革的持續推進,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已由2017年初的60類壓減到目前的10類。
為了確保審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知》要求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審批系統,調整修訂發證程序、文書和相關規定。對于涉及產業政策的產品,要嚴格核準相關文件,不得受理、審批違規新增產能生產項目的生產許可申請。(記者孔德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