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建議,取消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廢除有關直系親屬、旁系親屬等有過被刑事處罰等處分而影響考生或被政審人政審的規定。他認為,政審應當以被政審人的現實表現為主,注重以實證證據予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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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經報道之后,有人提出疑問,認為這樣的限制是對犯罪的震懾和約束,取消限制是對犯罪的縱容,是對被害人的不公。
周世虹接受九派新聞采訪時表示,打擊犯罪和保護人權應當并重。被告人犯罪,其子女受到處罰,這樣的思維與罪責自負的法律原則相違背。
他談到,去年曾參加一場刑事案件的聽證會,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當場痛哭流涕。他因為醉駕,面臨刑事處罰,擔心這會影響即將高考的女兒。“這個父親因為喝酒,可能會影響子女參軍、考公、就業,這太不可思議了,完全不符合現代法制文明。”
還有人認為,子女受到父母教育的影響,家庭環境的熏陶,父母犯罪,其子女也可能“耳濡目染”,擔任公務員、警察、軍人等重要職務是不合適的。
周世虹提出,考生、學生雖然和被刑事處罰的人有親屬關系,但兩者之間在思想上、行為上并沒有必然的關聯。
他說,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養人、受其影響的人等就一定會有犯罪傾向、犯罪意圖或者犯罪行為,就一定不適合擔任公務人員、公安政法干部和參軍。
“我們不能用個別的偶然的現象,作為制度性安排,把人一棍子打死。”他說。
九派新聞記者王佳箐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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