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2月27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最高法獲悉,《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發布。《意見》明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違反法律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網絡直播服務,收取充值費用、接受直播打賞,消費者請求返還游戲充值費、打賞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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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明確,加大對網絡違法行為整治力度,積極營造健康、清朗、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網絡環境。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通過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消費者請求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依法支持。
學校提供不安全食品怎么辦?
《意見》指出,加強未成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妥善處理生育、托育、教育等服務合同糾紛,促進育幼服務消費發展,助力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學校、托幼機構等單位的食堂未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未從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訂餐,或未按要求對訂購食品查驗,導致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請求其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支持。
依法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將“危害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安全”作為加重處罰情節,加強對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特殊保護。
誘導老人購買保健食品怎么辦?
《意見》強調,加強老年消費者權益保護。通過夸大宣傳、虛構商品或者服務的治療、保健、養生等功能,向老年消費者銷售質次價高的商品或者服務,構成欺詐,消費者請求生產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支持。
經營者誘導老年消費者購買不符合其需求或明顯超出其需求范圍的保健食品等商品或服務,致使合同顯失公平,消費者請求撤銷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依法支持。經營者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何解決農村食品市場“假名牌”問題?
加強農村消費者權益保護。依法嚴厲打擊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假冒知名品牌、濫用食品添加劑、銷售過期食品及制售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助推“快遞進村”,為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和現代服務企業向農村延伸、開拓農村消費市場提供優質司法服務,讓農村消費者充分享受好商品、好服務、好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