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2020年8月29日9時40分許,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陶寺鄉陳莊村聚仙飯店發生坍塌事故,事發時正值當地一名老人在過壽,親友們前來飯店慶祝,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傷。12月14日,南都記者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該廳近日通報,襄汾聚仙飯店負責人祁建華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已于2022年4月2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近日發布《臨汾市襄汾縣聚仙飯店“8·29”重大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通報了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意見落實情況,其中襄汾聚仙飯店負責人祁建華,經襄汾縣人民法院審判,犯重大責任事故罪,于2022年4月29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20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目前祁建華在山西省第三監獄服刑。
此外,《評估報告》指出,2021年4月16日省紀委向臨汾市紀委監委下發了《關于移送的通知》,臨汾市紀委對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31人區別不同情況,實行分級處理,分別由臨汾市紀委監委、襄汾縣紀委監委立案并給予處分。相關責任人已于2021年4月30日前全部處理到位。
此外,《評估報告》顯示,由襄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聚仙飯店《營業執照》等證照,由襄汾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責成臨汾市應急管理局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聚仙飯店處以罰款。
南都此前報道,2020年8月29日9時40分許,臨汾市襄汾縣陶寺鄉陳莊村聚仙飯店發生坍塌事故,事發時正值當地一名老人在過壽,親友們前來飯店慶祝,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164.35萬元。
2021年1月4日,應急管理部公布2020年全國應急救援和生產安全事故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山西臨汾聚仙飯店“8·29”重大坍塌事故。據披露,事故發生原因是聚仙飯店建筑結構整體性差,曾先后8次違規擴建,北樓二層部分屋面預制板長期處于超荷載狀態。
采寫:南都記者 余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