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10月31日,住建部、民政部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到在試點社區“為適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郵件和快件寄遞服務設施”。
這一消息迅速在網絡中形成各種解讀,成為大眾熱議話題。
(相關資料圖)
住建部、民政部聯合通知(住建部官網截圖)
11月4日,四川省知名社會學專家胡光偉表示,權威部門未第一時間對《通知》解釋,造成了部分民眾的誤解,《通知》中提到的“食堂”只是對市場餐飲機構的補充,是對缺失的社會功能的填補。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實際上,由地方政府主導在社區建設食堂早有先例,且已良好運營多年。
社區食堂(來源“上海松江”)
兩部門要求社區配建食堂、菜店
非全國推行“國營大食堂”
從住建部官網發布的《通知》來看,目的是聚焦群眾關切的“一老一幼”設施建設問題,補齊社區服務設施短板,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區有服務。
自2022年10月開始,進行為期2年的試點工作,試點包括完善社區服務設施、打造宜居生活環境、推進智能化服務、健全社區治理機制四方面內容。
其中,引起大眾關注的“食堂”問題,是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工作之一。除了食堂,《通知》還要求建設便利店、菜店、郵件和快件寄遞服務設施、理發店、洗衣店、藥店、維修點、家政服務網點等便民商業服務設施。
除此之外,要配建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幼兒園、托兒所、老年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還要統籌若干個完整社區構建活力街區,配建中小學、養老院、社區醫院等設施,與15分鐘生活圈相銜接,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務。
住建部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通知》考慮的是廣大老百姓需要的日常設施,并非單獨強調食堂,也沒有要求一下子建設大批國營食堂,是在新建小區配建這些設施,如果老小區缺少空間,并不強求。
在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之外,《通知》還對老舊小區改造、燃氣、水電、道路、社區健身等多方面工作作出要求,希望打造宜居生活環境;要求建設智慧物業、提高社區智能化水平,搭建溝通議事平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增強居民歸屬感。
多地“社區食堂”已經營多年
老人就餐有補貼
實際上,由政府主導在社區開辦食堂,已在多個省份出現并經營多年。北京、上海、遼寧、安徽、湖北等地的“社區食堂”“幸福食堂”曾多次被媒體報道過。
武漢的社區食堂(來源李愛華)
武漢市青山區光明社區的“社區好味到”食堂已開業6年。食堂是由青山區國資管理局下屬企業投資建設,主要服務轄區周邊的老人,解決“不方便家里做飯外邊吃又太貴”的問題。
食堂提供了14種小碗菜,均價大概5元,最貴的只有8元,老人用餐享受9折優惠。對于腿腳不便無法出門的老人,有志愿者送餐上門,志愿者送餐三次可獲得一張價值15元的獎勵券。
食堂負責人介紹,食堂由政府的場地補助,菜品價格上盡量與成本平進平出,所以深受周邊老人喜愛,一天能接待300多人,其中8成以上是老人。
漢陽區的琴臺社區有60歲以上老人2100余人,夏冬季節老人們做飯難、吃飯難。2022年7月,社區的“幸福食堂”開張,60至79歲老人就餐享8折優惠,80歲以上老人就餐享6折優惠。這里的飯菜價格優惠,兩葷一素的套餐折后最低9元。
專家:社區食堂是市場經營的補充
經營應遵循市場規律
四川社科院社會學專家胡光偉表示,此次社區食堂與此前的供銷社相關傳聞一樣,因為權威部門未第一時間對新政策解釋,造成自媒體、大眾產生了不同的理解和擔憂。他認為,這種擔憂可以理解,但社區食堂的定位是對市場餐飲機構的補充,是對缺失的社會功能的填補。
胡光偉說,社區食堂應堅持原本定位,在經營上遵循市場規律。“一方面老百姓確實有需求,政府調動資源滿足這些需求,但需要掌握力度。比如,社會食堂有各種補助,菜品價格可以比周邊便宜,但如果比正常市場價格低一半甚至更多,而鋪設的點位過多,可能會擠占周邊正常的經營,會形成壟斷。”
胡光偉建議地方政府在社區食堂選址方面考慮實際,比如某片區域老人小孩較多,可以就餐的地方卻少,或者某片區域就餐消費價格普遍偏高,可以開設社區食堂滿足老人小孩群體平價就餐需求。
“另外,公眾擔心的食品安全、食品口味問題,也需要經營者、管理者重視。”胡光偉說,在遵守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把社區食堂投進正常的市場競爭中,有利于提升居民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