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訂婚宴上給了10萬彩禮和金戒指,并立字據承諾結婚一年后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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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兩位準新人在婚房里發生關系,準丈母娘找小伙談話并錄音,要求必須加名并補上剩下10萬彩禮。
5月4日,24歲女孩報案稱被小伙強暴。男方家屬稱因為房本未加名女方才報案,女方對于予以否認。當日在女方要求下,小伙母親當著辦案民警的面寫下保證書,答應在次日中午12點前在房本上加名。
5月5日,27歲小伙涉嫌強奸,被警方從婚房帶走立案調查。
8月24日,這起引人關注的“訂婚強奸案”在山西大同陽高縣法院開庭審理。
>>>想庭前調解
不可能一下就判,開完庭后還可調解
8月24日,甄女士27歲兒子已被拘111天,案件在陽高縣法院開庭審理。
甄女士表示,在8月24日開庭前,法院想讓兩家商量調解一下。
“以前是沒人給我們打電話,從22號開始,村支書就來回跑這個事,找我們談話,法院讓我們村支書跟我們商量,讓我們跟女方賠禮道歉,讓找女方要個諒解書,說已經構成強奸了,說律師聯系不上,有些東西律師沒跟我們說。但律師看完了卷宗,律師跟我們說他構不成犯罪。”
“村支書說24號開完庭以后,不可能一下就判,開完庭以后還可以調解。”甄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法院說聯系上女方的親戚,對方答應可以調解,給出個諒解書,但是前提是必須讓我們給她賠禮道歉。”
>>>不公開庭審
鄉里鄉親抬頭不見低頭見,何以至此
甄女士說:“我們律師提交了申請,但法院說不公開庭審,所以只有律師參加,我們家屬沒有參加,女方估計也不出庭。如果最終判我兒子無罪,她可能也會上訴。”
8月24日晚,甄女士表示她剛從法院回來。“我兒子參加了庭審。今天也沒讓我們進法院,我們都在法院的大門外面,說這是不公開審理的案子。今天問律師,說庭審挺順利的,過幾天他聯系法官看結果。”
甄女士表示,涉事女子沒有到庭,“我看到女方和她大哥到了法院門口,法院的人沒讓他們進去,他們到的時候已經開庭了。”
從立案到起訴,到如今開庭,甄女士也曾想緩和兩家的關系。“前幾天,我跟女孩的大哥通過一次電話。我說鄉里鄉親的,以后不管咋說,咱們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咱們能不能把事情壓一壓?”
>>>女方稱強迫
女方否認因房本上沒加名而報強奸案
8月25日,記者多次致電涉事女方,但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女子的母親此前曾回應記者稱男方涉嫌強暴,“是啊,是他強迫的,他強奸了我女兒。”
對于是否因為房本上沒加女兒名字而報案,女子的母親予以否認,“不是的。”說完即掛斷電話。
此前,當地警方回應記者表示定案證據確鑿,而且男子自己已承認,愿意承擔責任。
“我們移送起訴,肯定是(證據)充分才能移送起訴。他說了,他在材料里頭說了呀,人家說‘我愿意承擔這個責任’,他自己就說了。”
警方否認兩人是情侶關系,“別管以前是怎么滴,人家現在是告他強奸,這就沒辦法。”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編輯 楊德合
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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