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建成基本滿足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需求的康復服務體系和工作格局,基本實現孤獨癥兒童應篩盡篩、應治盡治、應救盡救、應管盡管。到2023年,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政策保障更加完善,康復機構布局更為合理,供給能力和服務質量顯著提升,孤獨癥兒童更好地融入社會生活……記者從天津市殘聯獲悉:天津日前出臺《關于加強孤獨癥兒童康復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幫助孤獨癥兒童走出“孤獨”陰影列出時間表。
該《實施意見》明確,將孤獨癥兒童的篩查納入兒童健康體檢的各階段、各環節,做到0—6歲不同年齡段兒童孤獨癥篩查廣覆蓋。為確診的符合條件的7歲及以下孤獨癥兒童提供連續的康復訓練救助。將天津市婦女兒童保健中心、天津市安定醫院納入兒童孤獨癥譜系障礙定點就醫機構范圍,兒童孤獨癥譜系障礙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和康復醫療費用,醫保按照門診和康復報銷規定予以支付。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逐步擴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范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增強康復服務供給能力。此外,擇優選取具有合法資質的醫院、學校、幼兒園、民辦非企業和企業作為定點康復機構。到2020年底各區至少建立1所(濱海新區4所)定點康復機構,分別達到每日收訓50名孤獨癥兒童的規模。(記者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