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近日印發了《哈爾濱市關于加強改造后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為下一步改造后的老舊小區實現建管有序交接,強化后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和部署。
《意見》進一步夯實了區、街、社區各級部門的職責任務,完善了區政府負總責、區物業部門監督指導、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社區配合開展具體工作的屬地管理機制,在現有工作框架基礎上,要求在街道辦事處設立或指定具體部門,落實專職工作人員,承擔起改造后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活動的實施和監督工作。
《意見》規定,在區物業主管部門指導下,由屬地街道辦事處按照方便管理、公共資源共享的原則,將原來較為分散的老舊小區,以街區形式重新整合為具有一定規模的物業管理區域;并由社區居委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按照業主意愿,與物業服務企業重新簽訂物業合同。
《意見》要求社區居民委員會每年都要開展物業服務滿意度測評工作,測評戶數不低于小區總戶數的50%,對于測評滿意度低于60%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可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是否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意見》還明確了改造后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在物業服務費基準價格1.1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基礎上,根據小區規模等實際情況,在征求業主意見的前提下,上下浮動10%。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業主欠繳物業服務費用為理由,降低物業服務質量或者中斷物業服務。
《意見》要求改造后老舊小區的公共區域停車,實行收費管理。收取的停車費用,除用于日常管理費用支出外,結余部分應單獨立賬管理,用于本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意見》通過黨建引領,讓黨組織起到“領路人”“粘合劑”的作用,一是由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積極推進業主大會建設,探索在條件成熟的小區成立黨支部,統領本小區的綜合治理工作,接受所在社區黨組織領導。
哈爾濱市老舊小區總量較大,據統計,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達5600余萬平方米。今年,全市計劃投資60億元,改造老舊小區1500萬平方米,受益群眾近23萬戶。為切實鞏固老舊小區改造成果,全面提升改造后老舊小區的服務水平,確保改造后的老舊小區,不僅要好看,更要好住,經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制定下發了《哈爾濱市關于加強改造后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指導意見》,哈爾濱市住建局物業管理處武鵬:“對于老舊小區在停車管理秩序混亂,房屋跑冒滴漏,配套設施缺乏。業主自治整體缺失,業主意見很難表達,對物業服務缺乏有效監督等等這些方面,都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我們以黨建工作為切入點,通過提高物業服務水平,進而帶動社會基層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