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司法廳獲悉,2018年至2020年,廣東省通過法律援助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的成效顯著,全省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8.8萬宗,受援人數達41.3萬人;共計幫助受援人挽回損失或取得利益69.8億元。
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2018年至2020年三年,全省法律援助機構組織辦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分別為81774宗(不含法律幫助)、173417宗和184133宗。其中,因刑事辯護全覆蓋試點擴大通知辯護的案件,在2018年至2020年分別為44092、52653和43276宗;法律幫助案件在2018年至2020年分別為24230、96431和117566宗。
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農民工討薪維權案件量分別為17370宗、29411宗和26111宗,為農民工討薪共計25.39億元。
目前,廣東省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構成包括婦女、殘疾人、農民和農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軍人軍屬、少數民族、外國籍人或無國籍人等。其中,2018年至2020年,受援人中農民工占比48.03%,農民占比15.19%,婦女占比20.7%,老人占比1.56%。(全媒體記者魏麗娜通訊員粵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