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區一棟樓的頂層電梯設備間被砸,該單元電梯已停運一周,業主們都想知道電梯什么時候可以恢復使用。
頂層業主砸壞電梯設備間外墻
市民陳先生家住西安市長興北路與新華街附近的恒順花園小區。8月6日,他所在的2單元僅有的一部電梯突然停運了。陳先生說,起初他以為電梯出故障了,物業很快就會排查維修,結果卻一連幾天都未恢復。他從其他業主處得知,電梯遲遲無法恢復,是因為頂層業主擅自砸壞了電梯設備間的墻壁,物業擔心電梯設備受影響,便停用了電梯。
8月11日下午,樓內電梯恢復了運營,但很快又停運了,至今沒有恢復。陳先生說,該棟樓共17層,其中16層是復式結構。整個2單元的業主出行全靠這一部電梯,電梯的停運,給大家的出行造成了不便,“2單元電梯用不成,我們就得爬樓梯,或從1單元坐電梯至12樓,然后通過長廊后,再走樓梯回家,非常不方便。”
8月13日早上,記者來到恒順花園小區。事發樓棟電梯口張貼的《公告》顯示,今年8月6日下午16時,16層某業主擅自拆除電梯機房外墻,致使本單元設備外漏,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為避免電梯設備被破壞,觸發電梯間高壓設施,電梯維保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晚立即關停電梯設備。下方有“西安恒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印章,時間“2022年8月8日。”
記者來到16層。該業主家門口貼的《責令整改通知書》顯示,你戶內復式二層與本單元電梯機房界墻擅自拆除寬約1.3米,長2米左右面積,致使本單元電梯設備外露,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和消防隱患……現嚴重影響本單元84戶業主生活,限你3日內恢復該界墻,否則物業將采取斷水措施。下方有“西安恒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印章,時間“2022年8月10日。”
物業:去年這位業主就砸過一次
在物業工程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記者通過17層的物業辦公室,來到了2單元的電梯設備間。現場,電梯設備間的墻壁被砸出一方形洞,約防盜門大小;該方形洞旁就是通向電梯起重器的梯子,梯子下有大量線纜設施,電梯設備無損壞痕跡。通過方形洞,可以進入業主家的二層房間,房間內的地面上堆放著砸壞的磚塊、墻體,地板上落著很多水泥灰。物業工程部一工作人員說,這不是該業主第一次砸墻,“去年她就砸過設備間,當時我們發現的及時,很快制止了。”
8月6日下午,物業董姓負責人說,業主楊女士2019年購買了小區這棟樓的二手房,裝修時發現家中的實際面積與房產證戶型圖標注的面積不符。2020年,楊女士與開發商簽訂了《補償協議》,后因雙方產生糾紛,楊女士開始砸墻,“2021年砸過一次,當時及時制止了。今年8月6日,楊女士再次砸墻,我們發現時,墻已經被砸了。為了避免電梯出現事故,我們停運了電梯。”
“其他業主天天到物業投訴,我們也很著急。”董姓負責人說,事發后,物業曾試圖與楊女士溝通,但溝通無果,物業只能貼出責令整改通知,“這個單元只有一部電梯,別的業主都很著急,所以我們在8月11日找工人恢復了被砸的電梯間墻壁。”但當天下午4時左右,楊女士又推倒了墻壁,“為了避免矛盾激化,我們只能暫停恢復電梯設備間墻面,并按照電梯維保公司要求,暫不恢復電梯運行。”8月13日上午,長安區韋曲街道辦事處組織楊女士、開發商進行協商,“開發商說,楊女士已經同意協商處理,預計下周就能恢復電梯運行。”
“砸墻”業主:因開發商沒有兌現《補償協議》
根據物業提供的聯系方式,記者聯系到楊女士。她說,2019年,她購買了該小區頂層一套復式戶型房屋。2020年裝修時,她發現房產證顯示的住宅面積和實際面積不符,少了3.22平方米。隨后,她與西安恒順置業有限公司進行協商。根據雙方2020年1月19日簽訂《補償協議》顯示,因消防無法通過等原因,造成無法改動現有結構。經雙方協商,開發商向楊女士補償27000元。補償分兩次支付,協議簽訂后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15000元整,剩余部分待房屋更誤完,產權證更誤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付清。
楊女士說,雙方協商后,她順利收到了15000元補償款,但剩余的12000元補償款,她始終無法收到,開發商給出的解釋是,房產證的更改需要她結清貸款。她向“12345市民熱線”進行投訴。2021年6月23日,長安區政府辦公室回復稱,她房產證上的證載面積不能更改,“我覺得被開發商套路了,所以想用砸墻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關于是否接受開發商的協商,楊女士說,8月13日上午,長安區韋曲街道辦邀請她去協商,但現場并未看到開發商與物業工作人員,所以本次協商沒有結果。
律師:“砸墻”維權明顯不妥
北京德恒(西咸新區)律師事務所李耀華律師說,業主通過砸墻的方式維權明顯不妥,甚至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會被處以罰款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當然,業主砸壞電梯設備間的墻壁也事出有因,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法律也規定,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業主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李耀華律師說,業主和開發商已經簽訂補償協議,可根據補償協議維護自身權益,可通過協商調解、法院起訴的方式維權。雖然補償協議約定產權證更誤完畢后支付第二筆款項,但房屋面積登記錯誤系開發商原因造成,有錯在先,如果約定的付款時間遠超過當時的預想合理期間,或雙方無法進行房屋更誤的原因系第三方造成,證明該付款條款不合理,開發商應對向業主支付款項,后續配合完成房屋面積更正登記。(實習記者 宋依娜 華商報記者 張鵬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