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昨天召開,《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以下簡稱草案二審稿)提交審議。草案二審稿提出,建立派單審核機制,提升派單精準度。聚焦訴求反映集中的高頻問題、共性問題,開展重點領域和區域治理,開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等。
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
全時段提供咨詢等服務
草案二審稿厘清了相關部門在接訴即辦工作中的職責定位。本市在中共北京市委的統一領導下,堅持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建立健全接訴即辦領導體系和工作機制,整體謀劃、統籌推進接訴即辦工作。
在職責分工中,市人民政府應當協調解決接訴即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社會普遍關注的共性問題主動治理。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接訴即辦工作的統籌謀劃、督促檢查和投入保障,研究辦理、協調解決疑難復雜訴求,明確具體協調推進的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發揮基層統籌協調、指揮調度作用,及時辦理轄區內的訴求。市、區政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事業單位等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依法辦理有關訴求。
市政務服務部門負責接訴即辦工作的組織協調,規劃、建設接訴即辦平臺,制定接訴即辦工作制度、流程和規范,管理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并監督其開展工作。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負責接訴即辦平臺的管理和維護,全時段為訴求人提供訴求咨詢、接收、查詢和反饋服務,承擔訴求的轉辦、交辦、督辦和數據匯總、分析研判等具體工作。
建立審核機制
提升派單精準度
草案二審稿注重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接訴即辦機制流程,提高訴求辦理實效。為了提升派單精準度,草案二審稿提出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應當建立派單審核機制,制定派單標準和工作規范,提升派單精準度,對疑難復雜訴求在派單前進行會商。
派單流程方面,對權責明確、管轄清晰的,直接派單至承辦單位;其中,直接派單至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同時派單至區人民政府督促協調解決;無法直接派單至具體承辦單位,但能夠確定訴求所屬行政區域的,派單至區人民政府協調辦理。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單位推動訴求解決。
對接訴即辦分級分類考評
定期向社會公布工作情況
完善考評和激勵機制方面,草案二審稿提出,本市建立健全以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為核心,以解決訴求為導向,覆蓋訴求接收、派單、辦理、主動治理等接訴即辦工作全流程的考評機制。本市對接訴即辦工作進行分級分類考評,具體包括,對訴求辦理的首接單位和配合單位差別化考評;對“吹哨”街道(鄉鎮)和“報到”部門進行雙考評;對主動治理、積極解決疑難復雜問題成效明顯的,給予考評激勵。
強化社會監督方面,草案二審稿提出,接訴即辦工作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市政務服務部門應當建立接訴即辦工作公開制度,逐步擴大訴求信息、辦理情況、考核評價的公開范圍,完善公眾查詢渠道,定期向社會公布接訴即辦工作情況。
聚焦高頻問題專題破解
應對周期性問題制定預案
接訴即辦改革不斷深化,市委以“每月一題”為重要抓手,推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這些經驗也擬入法,草案二審稿注重總結提煉主動治理、未訴先辦實踐經驗,明確改革方向。
具體來說,本市建立綜合分析、定期調度機制,聚焦訴求反映集中的高頻問題、共性問題,開展重點領域和區域治理;對持續時間長、解決難度大的訴求開展專題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明確主責單位,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協同聯動,集中力量推動問題解決。
草案二審稿提出,承辦單位應當開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具體措施包括,定期分析承辦的訴求事項,改進工作薄弱環節;預判季節性、周期性問題,制定工作預案,做好應對準備;研究新業態、新領域問題,加強服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積極對接市民、企業和社會組織需求,開展源頭治理。
此外,市民熱線服務工作機構在工作中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情況或者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應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承辦單位還應當利用新聞媒體資源,及時發現問題,快速響應,推進訴求解決。
(記者李澤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