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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4月3日,上交所披露關于上海大名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大名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數量不超過6億股,未超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前大名城總股本的30%,且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0億元,名城控股集團認購不超過1.1億股、俞培俤認購不超過1億股、俞凱認購不超過9000萬股。該申請已于3月14日獲上交所受理。
認購對象方面,要求發行人說明:本次董事會確定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俞凱為認購對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57條的相關規定;名城控股集團、俞培俤和俞凱的認購數量是否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第35條關于認購數量和數量區間的相關規定;名城控股集團、俞培俤和俞凱用于本次認購的資金來源,是否為自有資金。
問詢函提到,截至2022年9月30日,發行人報告期內在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共計17個,擬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共計4個。本次募集資金擬投入“松江區永豐街道H單元H24-07號地塊項目(大名城映云間)”“青浦區朱家角鎮D06-01地塊項目(大名城映湖)”等5個在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本次5個項目已取得了備案、不動產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證明文件和資格文件。
關于本次募投項目,要求發行人說明: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前述5個房地產項目的主要考慮,5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項目類型,銷售對象,開工建設情況、預售情況、后續進度安排及預計竣工交付時間,是否屬于“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或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住房建設;發行人是否已建立并有效執行募集資金運用相關內控制度,能確保募集資金專項用于上述所披露的募投項目;是否會使用本次募集資金用于拿地拍地或開發新樓盤等增量項目、是否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產業務。
問詢函提到,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擬投入大名城映云間、大名城映湖等5個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金額為9億元,截至報告期末,發行人貨幣資金余額為327,015.68萬元;發行人已對各項目投資額、預計經濟效益進行估算,項目投資主要為土地成本、其他開發成本和營銷、管理費用。
融資規模方面,要求發行人說明:本次募投各項目尚需投資金額的具體構成、測算依據及過程,擬使用募集資金投入的具體內容,是否為資本性支出;結合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現金流、募投項目的建設情況及預計交付時間、募集資金使用安排等說明募集資金投入和規模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置換董事會決議日前已投入資金的情形。
此外,還要求發行人分析2021年大額虧損、2022年較2021年收入大幅下滑而凈利潤扭虧為盈的原因與合理性;分析公司的短期償債壓力,是否面臨較大的債務償付風險,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各期末其他應收賬款各類別的金額、賬齡、壞賬準備計提情況,長賬齡其他應收款的可回收性、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