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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孫肅博12月29日,西藏城投(600773.SH)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西藏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西藏證監局指出,2021年6月9日,西藏城投在E互動回復相關投資者問詢時,未準確回應關于股東大會是否提出鹽湖提鋰項目產能規劃的傳聞,相關回復內容不準確,存在誤導性,并造成西藏城投股價異常上漲。
西藏城投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五條相關規定,劉穎作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通過E互動平臺回復投資者相關問詢,為直接責任人。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相關規定,西藏證監局對西藏城投及劉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