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今日發布了《國家統計局關于修訂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數據的公告》。公告顯示,依據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國家統計局對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初步核算數進行了修訂。
修訂后主要結果為: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為919281億元,比初步核算數增加18972億元,增幅為2.1%。
修訂后的第一產業增加值為64745億元,比重為7.0%;第二產業增加值為364835億元,比重為39.7%;第三產業增加值為489701億元,比重為53.3%。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介紹,在經濟普查年份,要根據經濟普查數據對當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
2018年是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涵蓋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全國經濟普查為GDP核算提供了范圍全面、內容豐富、真實準確的基礎數據,為此,國家統計局依據經濟普查數據和相關部門資料,按照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對2018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了修訂。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我國現行GDP核算方法規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關指標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說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時,將以2018年GDP修訂數為基數,利用不同行業相關指標增速核算。因此,盡管2018年GDP修訂數在總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對2019年GDP增速不會產生明顯影響。從過去三次經濟普查的情況來看,數據修訂對隨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沒有產生明顯影響。(楊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