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為進一步完善省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以下簡稱
一、省級質控中心調整
(一)省血液透析質控中心(掛靠單位:聯勤保障部隊第九〇〇醫院)更名為省腎病學專業質控中心,原掛靠單位不變。
(二)省胸外科內鏡質控中心(掛靠單位: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更名為省胸外科專業質控中心,原掛靠單位不變。
(三)省癲癇治療質控中心、省腦卒中質控中心、省神經認知與運動障礙質控中心(掛靠單位: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取消,重新整合為省神經系統疾病質控中心,原掛靠單位不變。
(四)省人工關節置換質控中心、省脊柱內鏡質控中心(掛靠單位: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取消,重新整合為省骨科專業質控中心,原掛靠單位不變。
二、省級質控中心組建
(一)組建省器官移植質控中心,掛靠單位為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
(二)組建省血液內科專業質控中心,掛靠單位為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
(三)組建省醫學信息質控中心,掛靠單位為福建省衛生計生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