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漳州市委批準,漳州市紀委監委對漳州市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姚珠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姚珠成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與他人串供,打探案情,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選拔任用干部;搞權色、錢色交易;追求政績,搞“形象工程”;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姚珠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姚珠成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