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千名干部科技人才進千村入萬戶”;推動北京率先建成城鄉統一、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京郊農業高質高效,打造“農業中關村”;逐步消除年經營性收入低于10萬元的集體經濟薄弱村,持續促進農民增收……日前,《北京市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正式印發,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若干措施》涵蓋6方面、25條措施,將全面推動本市鄉村振興、率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城鄉要素進一步融合
鼓勵盤活農村閑置農宅發展新業態
“北京市總體呈現出了‘大城市小農業,大京郊小城區’的特征,所以此次出臺的《若干措施》也是結合具體的市情、農情來制定的。”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據統計,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2189.3萬人,地區生產總值36102.6億元,其中居住在鄉村的人口272.7萬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為12.5%),農業增加值107.6億元(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約0.4%)。郊區面積約1.53萬平方公里,約占全市總面積的93%。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結合本市特點,《若干措施》特別強調以城帶鄉、城鄉一體,通過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促進城鄉功能互促、優勢互補,著力破除各種阻礙城鄉融合發展的制度瓶頸,暢通要素流動渠道,創造條件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推動城鄉深層次融合。
“城鄉融合發展關鍵在‘融’,為此我們聚焦當前北京市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階段性問題,堅持走‘大城市帶動大京郊、大京郊服務大城市’的城鄉融合發展之路,重點在功能融合、要素融合、服務融合、產業融合四個融合下功夫。”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如在促進城鄉功能融合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城鄉空間上注重差異化融合發展,提升新城綜合承載能力、支持新市鎮和特色小鎮建設發展,優化鄉村空間和村莊布局。為了進一步推動城鄉功能的互補發展,本市也將進一步完善平原區與生態涵養區結對協作機制、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
人才要素融合、土地要素融合、資金要素融合、技術要素融合,這些要素的融合,對于促進城鄉融合尤為關鍵。為此,《若干措施》提出,要組織開展“千名干部科技人才進千村入萬戶”活動;持續推動大興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試點工作,鼓勵盤活利用農村閑置農宅發展鄉村旅游、養老、文創等新業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鼓勵各類工商資本下鄉;集中打造一批融合科技示范、技術集成、成果轉化、創業孵化等功能為一體的創新創業平臺,推進數字鄉村建設等等。
推動北京率先建成城鄉統一
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城鄉服務融合方面,將聚焦群眾反映最為集中的公共資源配置不夠合理的問題,尤其是農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還需要提升。”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若干措施》,在城鄉服務融合方面,將推動北京率先建成城鄉統一、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爭取教育、醫療、文化、養老等公共服務水平全國領先。具體包括:提出支持農村地區普惠性幼兒園發展,完善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管護機制,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圍繞路、供排水、垃圾等短板,加強建設和管護,引入專業企業提升管理水平等等。
與此同時,城鄉產業融合也將進一步深入。根據《若干措施》,未來產業發展將重點作好“生態”文章,在科技支撐、品牌建設、新業態培育等方面打好組合拳,促進京郊農業高質高效,提升農村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如平谷區正在打造“農業中關村”,未來將聚焦“現代種業、智慧農業、農業智能裝備、生物技術、營養健康和食品安全”六大產業,建設體現北京特色、服務首都核心功能、具有全國引領作用及全球影響力的農業科技協同發展與創新驅動發展的先行區。
逐步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
持續促進農民增收
據統計,2020年北京市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17588元,比上年增長16.8%,增速高于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個百分點。“盡管如此,本市仍然存在部分集體經濟薄弱村、城鄉收入差距仍需縮小等問題,需多措并舉推動農民持續較快增收。”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若干措施》提出了多個促進農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包括:通過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促進增收,開展“農村集體經濟薄弱村幫扶專項行動”,以逐步消除年經營性收入低于10萬元的集體經濟薄弱村;通過利益聯結促進增收,發揮市管企業帶動作用,推廣“企業+合作社+農戶”“企業+基地+農戶”“農戶以土地、農具入股企業”等多種利益聯結方式,完善“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分配方式,讓農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通過擴大農民就業促進增收,引導農村勞動力到城市公共服務崗位、產業項目就業。
比如,密云區太師屯鎮后八家莊村為落實密云水庫保水要求,先后安排42名村民擔任保水網格員,每人每月直接獲得保水勞務補貼1500元。此外,后八家莊村還積極謀劃發展蘋果種植采摘、養蜂等生態友好型產業,進一步促進本地農民就業。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加強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社區化管理,選派鄉村振興協理員、第一書記到鄉村服務;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鄉村多元共治,加強社會工作服務站、鄉賢社會服務中心等黨群服務平臺建設,破解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建設難題。
(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