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區市場監管局在全區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姜山某飯店在經營過程中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醒,也沒有積極倡導和落實適量點餐、小份菜碟等文明消費理念,以及落實員工《反食品浪費法》學習和相關培訓。對此,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這也是我區開出的首張反食品浪費罰單。
不單是這一家,各屬地市場監管所也對反食品浪費培訓進行“回頭看”,并隨機抽查了多家餐飲單位。從檢查情況來看,絕大部分餐飲單位都落實到位,但也有少部分單位意識仍需加強,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對這些餐飲單位作出行政處罰,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截至目前,全區已檢查餐飲企業273家,出具“警告罰”罰單12份。
“對于實施《反食品浪費法》,我區以餐飲環節為切入點,以防治食物浪費為重點,倡導公民提升節約意識和約束企業的浪費行為,全力推進轄區食品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步,我區將加大宣傳貫徹執行力度,進一步把反食品浪費專項執法結合到餐飲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覆蓋轄區內所有餐飲店、餐廳、食堂,嚴厲查處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浪費行為,讓“反食品浪費”成為全民習慣。
2021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簡稱“反食品浪費法”)通過并實施,對餐飲服務經營者等相關主體提出了反食品浪費的“紅線要求”,在遏制餐飲浪費法制化道路上邁出了重要一步。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三)提升餐飲供給質量,按照標準規范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