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年來,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行“四張清單”制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截至6月底,該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適用免罰清單7543件,免罰金額1.33億元;適用減輕處罰清單2273件,減輕罰款金額7277.19萬元;適用從輕處罰清單1842件,適用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清單488件。
2021年8月,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司法廳印發《江西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指導意見》《江西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第一版)》,細化適用條件,規范適用程序,完善實施機制,并梳理列出江西市場監管領域100項免罰事項。2022年6月,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擴充升級印發《江西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版)》,在第一版100項免罰事項基礎上,擴充升級為118項免罰事項。2022年11月,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領域從輕處罰清單、減輕處罰清單和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清單(1.0版)》,梳理列出應當適用從輕處罰事項25項,適用減輕行政處罰事項10項,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事項25項。自此,“四張清單”與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暨參照執行標準共同構成全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的完整裁量體系,確保了市場監管部門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有細化量化的執法尺度。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法規處負責人介紹說,“四張清單”實施2年來,大大降低了市場監管執法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有效提升了企業的法治獲得感,彰顯了江西省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理念。通過實行“小過錯、及時改、不處罰”的做法,不僅讓企業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而且實現了市場監管執法在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上的有機統一,滿足了企業、群眾對規范行政執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今年1—6月,江西省市場監管部門適用免罰清單761件,免罰金額2726.29萬元,適用減輕處罰清單1457件,減輕罰款金額5288.34萬元,適用從輕處罰清單1299件,適用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清單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