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2023“鐵拳•桂在真打”民生領域案件查辦的第一批典型案件,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等領域。
充裝不符合要求氣瓶,燃氣站被責令改正
1月6日,河池市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在對羅城百盛燃氣供應站充裝安全進行檢查時,發現氣瓶充裝區內存放有62個已充滿液化石油氣的氣瓶。
(資料圖片)
經查,燃氣站對上述已充裝的氣瓶沒有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充裝前沒有檢查,充裝后沒有記錄,也未按要求錄入充裝平臺系統。上述氣瓶被查獲時尚未銷售,無違法所得。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該局責令燃氣站立即改正,并作出相應行政處罰。
銷售非標燃氣灶具,經營部被查處
2022年11月23日,柳州市融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執法專項檢查行動中,對融安縣同發百貨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銷售的“雙馬”牌家用快速熱水器未配備標準排煙管,銷售的各品牌家用燃氣灶具未配備熄火保護裝置,均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經查,該經營部于2022年11月19日購進上述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5臺、各品牌家用燃氣灶具共17臺,無法提供進貨票據等相關材料,至案發時已銷售了1臺“雙馬”牌熱水器,違法所得138元,未出售的燃氣熱水器和燃氣灶具已被執法人員當場扣押。
該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熱水器、燃氣灶具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融安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銷售,沒收問題產品,并罰沒3978元。
使用未經檢驗鍋爐,北海一公司被處罰
2022年11月30日,執法人員在北海市鐵山港區興港鎮前衛農場進行特種設備現場檢查時,發現廣西建宇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用的特種設備有機熱載體鍋爐(產品編號:19D155),無法提供使用登記證和有效期內的監督檢驗合格報告。
經查,該公司于2022年9月獲得該鍋爐并于同月進行安裝后,在未經監督檢驗的情況下,于當年10月上旬投用。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鍋爐正處于使用狀態,用于加工水穩瀝青。對此,北海市鐵山港區市場監管局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生產山寨名牌運動服,服裝廠被立案偵查
2022年11月4日,貴港市平南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平南縣公安局,對位于該縣鎮隆鎮的奧之健服裝加工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生產的“阿迪達斯”“耐克”“彪馬”等品牌運動服裝2萬余件,現場還有用于生產的縫紉機、燙衫機等設施設備,標牌、布匹等原料各一批。上述服裝經商標權人鑒定,均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經核查,涉案運動服裝貨值金額為29萬余元。因該服裝廠上述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平南縣市場監管局已將此案移送平南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銷售不合格電動車,南寧一經營部被罰款
南寧市青秀區生發電動車經營部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型號:TDT998Z,生產日期:2022年5月16日,標稱生產者名稱:南寧市輕旗科技有限公司)經抽樣檢驗,整車質量、鞍座總長度、后輪上方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寬度、蓄電池防篡改等項目不合格。
經查,該經營部在未履行查驗產品生產廠家資質材料的情況下,從南寧市輕旗科技有限公司以1870元/輛的價格購進3輛涉案電動自行車,銷售價為1999元/輛,案發時已售出1輛問題電動自行車。在收到檢驗結論后,已主動召回售出的問題電動自行車,并全部退還生產廠家。
該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青秀區市場監管局對其罰沒6000余元。
銷售冒牌二鍋頭,煙酒行被罰沒3.2萬元
2022年10月27日,百色靖西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案件線索,在靖西市廣匯煙酒茶行經營場所和倉庫,查獲標識為“紅星二鍋頭酒”566瓶和“北京二鍋頭酒”1916瓶。經北京紅星股份有限公司鑒別,上述白酒并非其公司生產或委托生產的白酒。
經查,該煙酒茶行負責人通過微信群聯系,分別以68元/件、70元/件的價格購進上述商品在其經營場所銷售。截至案發時,違法經營額為2.5萬元,非法獲利2000余元。
今年1月23日,靖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和《行政處罰法》規定,責令該負責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白酒2400多瓶,罰沒3.2萬元。
生產銷售不合格棉胎,桂林一公司被罰沒14萬元
2022年10月20日,執法人員對桂林西南圓夢床上用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成品庫中存放有無任何產品標識的白包袋,內裝有成品棉胎,以及涉嫌冒用他人廠名的棉胎,當場對上述產品依法查封,并對成品棉胎進行執法抽檢。
經檢驗,抽檢的11個樣品中,除1個樣品外,其余10個樣品的檢驗結果均為不合格。該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棉胎,在產品上冒用他人廠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桂林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棉胎產品,并沒收違法生產的不合格棉胎3100多床,罰沒14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