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起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施行,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近期一些市民向廣州警方咨詢養犬登記、養犬續期等文明養犬有關事宜。據了解,2009年7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對廣州市犬只免疫、犬只上牌等養犬工作有了明確的規定。一直以來,廣州警方會同市農業農村部門、城市管理綜合部門等政府職能部門,不斷加強全市養犬管理服務工作,持續開展各類文明養犬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養犬不登記、遛犬不牽繩等各類違法違規養犬行為,通過“廣州養犬服務通”微信小程序,開展線上辦理養犬工作事項;會同具有免疫資格的動物診療機構開展犬只免疫、犬只登記等服務事項。
廣州警方溫馨提醒
1廣州警方建議市民使用電子養犬登記證(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查詢展示),電子養犬登記證與實體養犬登記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公安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的,應當用犬繩牽領犬只,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3養犬登記證逾期的,養犬人可以通過“廣州養犬服務通”微信小程序或前往轄區動物服務機構辦理犬只續期事項,通過線下自取(地址為對應轄區的政務服務中心,根據飼養犬只的地址確定)或快遞方式(根據養犬人填寫的快遞地址)領取實體犬牌。
4犬只未登記,養犬人可以通過“廣州養犬服務通”微信小程序或前往轄區動物服務機構辦理犬只登記事項,審核通過的,通過線下自取或快遞方式領取實體犬牌。
5因近期辦理養犬登記、續期等事項的市民較多,服務可能出現延誤的問題,目前有關部門正抓緊優化,敬請市民諒解。辦理中遇到的問題或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4000731920,也可通過具有免疫資格的動物服務機構進行咨詢。(全媒體記者李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