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坐擁400多萬粉絲的財經大V徐曉峰徹底“栽了”!
5月25日,據上海浦東法院的官微發布,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以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三罪并罰,判處徐某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并處罰金258萬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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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審理發現,2019年,陳某(另案處理)等人在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未取得期貨期權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開設了某非法期貨交易平臺(即“上證ETF期權APP”)。
為宣傳推廣,陳某找到了在微博擁有400余萬粉絲的財經“大V”徐某(即徐曉峰)·。兩人約定,由徐曉峰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該軟件引流,并收取傭金。
據此前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查證,徐曉峰推薦的“上證50ETF”“上證ETF期權”等均系非法期貨交易平臺,這些期貨平臺實質上是陳某等人通過代理分倉軟件擅自設立。
也就是說,陳明等人利用徐曉峰等大V影響力,吸引粉絲在上述分倉軟件開戶、交易,他們接受客戶的委托進行下單,并自行進行資金結算,由此形成了以分倉軟件為核心的“期權交易場景”。
“這個交易軟件是分倉軟件,肯定不正規,因為之前有類似的分倉系統被證監會處罰過。”徐曉峰供述道。雖然知道使用場外分倉系統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但徐曉峰為了個人利益,仍然毫不猶豫向粉絲“揮刀”,割起了“韭菜”。
據介紹,徐曉峰每單收取傭金20元左右。為了賺取傭金,徐曉峰還讓自己團隊的員工在直播間推廣此產品,并通過自己的客服人員招攬客戶進行投資,參與期貨期權交易。經審計,徐曉峰涉及12個代理賬戶,涉案金額1600余萬元,僅其個人違法所得便高達250余萬元。
這并非徐曉峰唯一的“生意經”。除場外期權外,徐曉峰還多次在微博上發布投資、薦股廣告,并提供鏈接,引流投資者添加其推薦的社交賬號進行投資。有粉絲聽信宣傳,添加社交賬號進行投資,結果發現上當受騙,向徐曉峰反映情況后,他卻置之不理,仍繼續發布相同廣告。
據查,徐曉峰共發布金融廣告60次,以短鏈接還原域名后“連續時間段內相同服務器的鏈接為同一廣告”的原則認定,確認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的廣告1條(47次),從中獲利39萬余元;引流投資者添加其推薦的社交賬號的行為涉嫌虛假廣告,共涉及內容3條(13次),非法獲利19萬余元。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非法經營期貨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廣告推廣,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徐某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虛假廣告罪,故法院予以三罪并罰。
據了解,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輕從寬處罰。
在微博上,徐曉峰是擁有420萬粉絲,連續三年被被評為年度十大影響力財經大V。
據此前多家媒體報道,22歲時,徐曉峰進入了股市。因為堅決看空A股,其被取了綽號“空倉賤”。
從2011年加入微博以來,徐曉峰發布微博共計5萬余條,其發布微博的頻率極高,有時甚至一天內發布幾十條微博。這些微博內容緊跟市場實時情況,輔之以徐曉峰恣意的評價,徐曉峰以此在粉絲面前將自己包裝為心直口快的財經博主形象,而面對粉絲的質疑聲,徐曉峰則是通過與其展開罵戰與拉黑的方式進行管理。
成為“網紅”之后,2018年開始,徐曉峰就已經開始通過售賣V+會員等方式收割“韭菜”。2019年以后,他開始采用代理違規期權分倉軟件、發布詐騙鏈接廣告等方式牟利。
(文章來源:期貨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