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商務部決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本次復審的內容為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
(文章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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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決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本次復審的內容為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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