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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長沙市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細則》,明確了實施范圍。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尚未申請預售許可的新建商品房住宅項目,繼續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證實施方案的通知》(長政辦發〔2020〕30號)要求實施交房交證。
湖南湘江新區、芙蓉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2022年7月1日后,望城區、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2022年12月31日后,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項目按本實施細則要求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
細則提到,要建立交房與交證聯動機制,將不動產首次登記之前的“期轉現”數據核實、土地指標核算、物管用房確認等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確保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即具備首次登記條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20個工作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交房,不動產登記部門依申請為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分戶證),實現購房人“收房即拿證”。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