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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余東明 黃浩棟
8月28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舉辦新聞發布會,發布《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系列審判白皮書》,通報了涉及電子商務網絡犯罪案件、洗錢犯罪案件、經營用房轉租糾紛案件、商事表見代理類案件、股東出資責任類案件的審判情況。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針對或借助電子商務平臺實施犯罪的新情況、新問題,不僅擾亂了電子商務的市場秩序,也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此,上海二中院提出要用AI技術防范AI犯罪。
白皮書顯示,2019到2022年,上海二中院轄區法院共審結涉電子商務網絡犯罪案件732件,涉及被告人1240人,案件數量整體呈下降趨勢。這些案件呈現出較為明顯的類型化趨勢,一部分為以借助技術手段虛構新用戶身份騙取電商平臺“首單優惠”為代表的直接侵害電商平臺權益的犯罪案件,數量占比73.31%;另一部分為以電商平臺為作案媒介,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數量占比26.69%。
白皮書指出,近年來信息技術的進步不僅為電商發展提供便利,同時也降低了網絡犯罪的技術門檻,犯罪分子不僅開發、制作和運行專門的詐騙網站、釣魚軟件、后臺篡改程序等,還借助AI換臉、變聲、改號等技術不斷翻新作案手法,進行反偵查,對比電商平臺的檢測和公安系統的防控打擊,借助這些智能化、隱蔽化的犯罪手段,犯罪分子不斷擴大網絡犯罪的規模,涉案受害者往往遍布全國各省市。
此外,諸如定罪量刑適法不一、案件管轄爭議多發、電子證據收集困難、無形資產追贓挽損難度大、平臺管理手段單一等問題也成為了導致涉電子商務網絡犯罪案件防范、阻斷、打擊難度較大的原因。
白皮書最后也對如何優化電子商務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了建議,指出要厘清案件管轄規則,提高電商平臺風險管控意識,加強大數據和AI技術應用提高治理效能,發揮典型案例作用加強法治宣傳,為法治化營商環境創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