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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偉倫 實習生 徐宗涵
8月23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的審判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2018年以來,北京各級法院共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219件,其中24.6%的案件涉及包括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和財產信息等高度敏感信息。為有效維護個人信息安全,北京法院系統依法從嚴從重懲處行業“內鬼”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同時加強對關聯犯罪的縱深打擊,從下游切斷犯罪的利益鏈條,并通過立體式普法和研提司法建議等方式延伸司法職能,深入參與社會治理。
據北京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玲玲介紹,不法分子當前多是通過社交軟件群、網站論壇等平臺買賣或交換個人信息,“爬蟲”軟件成為收集大量信息的常用軟件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與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相關聯,排除買賣、交換等中間環節,39.6%的涉案信息被用于違法甚至犯罪活動,如違規提取公積金或辦理信用卡、同行不正當競爭、電信網絡詐騙等。
“雖然買賣和交換仍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手段,但放眼整個犯罪鏈條,內部人員泄露信息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源頭。”孫玲玲表示,針對這一情況,北京法院從嚴從重懲處行業“內鬼”,并重點打擊侵害個人高敏及敏感信息、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個人信息、批量個人信息的案件。與此同時,北京法院近年來借助“斷卡”行動、打擊“養老詐騙”等專項行動,強調全鏈條打擊,斬斷下游黑灰產業鏈。
此外,北京法院堅持治罪和治理并重,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行業監管漏洞,及時制發司法建議,推動個人信息保護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從源頭減少個人信息泄露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