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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海南省船員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多次電話調解,成功化解1宗船員勞務糾紛。作為全國首家船員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海南省船員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于今年3月由海口海事法院聯合多家單位建立,為船員提供一站式糾紛化解服務。
近年來,海口海事法院堅持把能動司法貫穿新時代審判工作全過程,積極推進回應型、服務型、主動型司法,變“坐堂審案”為“走”到群眾身邊化解矛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海事司法力量。
5月,海口海事法院聯合瓊海多部門在潭門鎮設立海南省首家漁民漁企海事司法服務中心,為解決遠洋漁業發展中涉漁民、漁企矛盾糾紛提供高效優質的多元解紛平臺。隨后,在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清瀾省級自然保護區設立海事司法服務聯絡點,在瓊海潭門港設立海洋生態修復和教育基地,延伸海事司法服務觸角,不斷完善海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機制。
據了解,海口海事法院深度拓展在線立案、在線訴訟、在線調解、跨域立案服務,優化執行立案流程,對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實行一窗通辦、一次辦結。制定關于辦理涉船員、漁民類案件便民訴訟服務措施等制度,解決船員、漁民跨域立案機制不暢等問題。
同時,開啟“云端”訴訟服務模式,為遠離陸地、漂泊海上的船員提供在線服務,實現船員不下船即可參與案件全流程,將為民辦實事落到實處。海口海事法院切實加大信訪化解力度,學好用好“浦江經驗”,院領導帶頭辦理疑難復雜信訪案件,堅持有信必復,真心實意為群眾排憂解難。
在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海口海事法院主動擔當作為,推動以行政和解化解矛盾糾紛,促成行政機關以和解方式一攬子審結4宗案件,妥善化解歷史遺留問題,讓閑置30多年的碼頭項目得以快速重啟開發。海口海事法院對審判中發現的普遍性、趨勢性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增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意識,今年已向5個市縣行政機關發送司法建議,助力行政機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海口海事法院還與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簽署共建海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備忘錄,攜手檢察機關推動解決海洋保護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梳理生態修復資金使用情況,聯合多部門開展增殖放流活動,督促行政機關有效使用資金,推動政府依法高效履職。
在當事人的實體民事權利因超過訴訟時效無法通過正常訴訟程序得到保護的情況下,海口海事法院法官考慮當事人家庭困難的現實情況,避免機械辦案,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促成和解,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海口海事法院與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海口海警局等單位在禁漁期共同開展法治宣傳進漁村活動,提升漁民守法意識。前往中小學校開展“法治進校園”和“護苗”專項行動。在臨高縣新盈法庭和文昌清瀾漁港公開審理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刑事案件,通過以案釋法進行法治宣講,充分發揮巡回審判“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能動司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