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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欣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App”)備案工作,促進互聯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進一步做好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
綜合考慮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實際業務情況,《通知》中預留了10個月時間作為App備案工作的過渡期。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發布前開展業務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App備案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依法進行處置。《通知》發布后擬開展業務的App,應先履行備案手續后再開展業務。
此外,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提供網絡接入、分發、預置等服務。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違法違規信息監測和處置機制,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依據電信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