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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周平虎
記者從8月8日上午召開的海南省公安機關進一步推進不佩戴安全頭盔治理工作現場會上獲悉,為提升全省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省公安廳決定自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戴頭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護行動。
據介紹,自8月10日起,海南警方將在全省實行每日常態化整治,周末開展集中行動,做到“三必查”,即上下班高峰必查、周末必查、3日以上重要節假日必查。整治的重點路段為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集中通行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主要路段、交叉口,城郊結合部,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事故多發路段等。通過此次行動力爭讓普通公路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達到75%以上,城市道路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其中外賣行業、快遞、代駕行業駕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95%以上。全省涉及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的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續下降。
整治期間,全省公安機關將廣泛開展宣傳引導,公示違法駕乘人員、典型事故及其危害;強化正確佩戴合格頭盔保護生命安全的正面案例以及負面案例,推動普及合格頭盔,運用發生在轄區內的案例制作視頻、音頻等宣傳素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邊人,提升教育效果;聯合快遞、外賣、代駕等重點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推動相關企業率先為快遞小哥、外賣騎手等升級配備符合國標的頭盔,對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的快遞、外賣、代駕等重點行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省公安廳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向社會公布交通違法線索舉報平臺,開發違法舉報小程序,指定專人管理舉報平臺并收集、整理、核查證據線索,積極鼓勵和正確引導社會群眾對駕乘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攝錄像舉報,發動機關單位、黨員干部率先帶頭,利用工作之外閑暇時間積極參與“隨手拍”舉報。發動社區、鄉鎮、村居工作人員、網格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員、轄區派出所等管理力量積極參與。對經核查違法行為屬實的熱心舉報群眾,嚴格保護其個人隱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公安機關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的熱情。
海南省公安廳還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梳理本市縣近5年來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數據,分析地域特點、人群特點和時間特點等,掌握本地頭盔佩戴率低和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多的重點道路及時段,針對重點區域、時段和人群開展勤務部署,強化精準打擊管控力度,加大未佩戴頭盔違法的查處,用好教育(學習)、警告、罰款等措施,形成路面嚴管態勢。充分運用大數據建模技術,對重點區域及時段開展常態化視頻巡查,對轄區兩輪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實施自動抓拍。
全省各地公安機關將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安全頭盔產品質量抽檢,推動嚴格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安全防護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對于相關假冒偽劣產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開展事故深度調查,嚴格倒查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法律責任,依法從嚴查處違法企業和違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