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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晨熙
為營造良好校外培訓消費環境,切實維護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近日,教育部、中國消費者協會印發《關于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的通知》,于2023年5月至6月,在全國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全面創建讓人民群眾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訓消費環境。
專項行動以守護校外培訓繳費安全和培訓場所安全為主要目標,通過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宣傳科學消費理念,加強消費教育指導,嚴處各類違規行為,進一步推進校外培訓治理。
專項行動將聚焦規范培訓收費行為,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全面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守護學生及家長繳費安全;加快化解校外培訓消費糾紛,有效解決學生及家長合理退費訴求;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安全排查,營造健康安全的消費環境;加強消費教育指導,整體提升學生及家長消費保護意識;堅決查處各類違規培訓行為,有效防治無資格資質、無質量保證、無安全保障的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等六項重點任務。
專項行動要求,各地要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例嚴肅問責并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