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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資訊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司法涉案活體野生動物放歸救護聯動協作機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強化對司法涉案活體陸生野生動物和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放歸救護工作的司法行政協同,構建區域協作、部門聯動的野生動物保護新機制。
《意見》明確信息共享及線索移送、聯動開展證據固定、聯動開展證據移送、聯動開展放歸救護、聯動開展跨區域協作5項機制。一是辦案機關與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共享及線索移送工作。二是對案件辦理中查獲的活體野生動物,應當在專業機構指導下第一時間協同開展證據固定工作,并及時向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進行依法移交,確保形成證據閉環。三是對有活體野生動物在案的司法案件的辦理應在堅持野生動物保護優先原則的前提下聯動開展證據移送,并附影像資料。四是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司法機關移送的涉案活體野生動物及時組織開展放歸救護。五是對查獲的涉案活體野生動物跨區域在案的情況,應當積極爭取本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專業指導和支持,在確保證據得到有效固定情況下,堅持與野生動物自然分布相適應的原則,及時、就地、就近、科學依法移交活體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