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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中全 見習記者 張美欣
4月20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召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推進會議,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推進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確保全省社會更安定、城鄉更安寧、群眾更安樂。
會議指出,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扎實抓好主題教育、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現實需要,是夯實社會穩定基層基礎、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持續圍繞婚戀家庭、鄰里關系、交通事故等8個方面矛盾糾紛問題,抓好定期排查、預測預警和多元化解,著力把矛盾風險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要堅持防控并舉,不斷健全完善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基層社會矛盾風險防控、社會治安防控、社會基礎管理和工作保障機制,確保防范化解工作順利推進。
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標準化建設、推動實戰化運行、強化科技化支撐,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各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切實解決好整體建設不平衡、運行模式不規范、機制制度不健全、資源整合不到位等問題,為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化解提供有效支撐。
會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把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勇于探索實踐、注重總結提煉,將當前重心工作放在集中總結具有特色、更加有效的鄉鎮(街道)“楓橋式”工作法,推廣立得住、叫得響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典型經驗上來,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時代特征、治理特點的“吉林品牌”。
吉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有關領導,各市(州)黨委政法委書記參加會議。會上,吉林省延邊州委政法委、白山市中院、長春市綠園區委政法委、舒蘭市委政法委分別進行了交流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