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繳納了15萬元工程保證金,但工程一直不開工,我去中鐵二十四局問了才知道,根本沒有這個項目,我才發現被騙了。”謝某本以為簽下了一個好項目,誰知道竟然是個騙局。4月22日,句容市人民檢察院對涉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某提起公訴。
案發時,謝某接到了其姐夫的外甥姜某的電話,稱其朋友汪某某手上有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南沿江高鐵碎石加工的項目,委托其找碎石承包的人,問謝某有沒有興趣。謝某本身就是干石料加工行業的,便和姜某一起到南沿江鐵路線附近去看了現場,發現場地上鋼筋已經開始搭建。看到項目快要動工,姜某又和自己是親戚,謝某沒有多想就直接答應合作了。2020年8月26日,謝某與自稱是中鐵二十四局的汪某某簽訂了《碎石加工及生產的分包合同》,并繳納了15萬元的工程保證金。誰知,簽了合同后一年多也沒有開工的通知,在此期間,謝某多次詢問汪某某,汪某某以工程沒有開工為由進行回復,心中產生疑惑的謝某便到中鐵二十四局項目部進行咨詢,發現根本沒有這個項目,汪某某也不是中鐵二十四局的工作人員。謝某找到汪某某要求其退還工程保證金,汪某某也拖著不還。2021年11月,謝某報警后案發。
經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為償還債務及個人生活開銷,虛構“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南沿江鐵路碎石加工及生產”項目,偽造項目分包合同、加蓋私刻的公司印章,通過他人或自己與4名工程承包商簽訂項目分包合同,以收取工程保證金的方式騙取人民幣90萬元。案發后,根據在案被害人陳述,在簽訂合同時也發現合同上有時只有甲方蓋章沒有簽名,有時合同上生產規格等欄目為空白,但因輕信熟人介紹且合同有公司印章,便簽訂合同,支付保證金,待項目遲遲未施工后,才發現上當受騙。(記者 張凌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