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海口市南渡江水域禁漁管理工作順利實施,保障廣大漁民群眾的長遠利益,保護和恢復內陸水域漁業資源,2月28日,海口市農業農村局發布《海口市2022年南渡江水域禁漁通告》(下稱《通告》),明確從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在海口市轄區內南渡江干流江段,禁止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的所有捕撈作業。
根據《通告》,禁漁期間,禁止電魚、炸魚、毒魚、涉漁“三無”船舶侵漁等非法捕撈行為;禁止非法生產和銷售電魚、毒魚、炸魚的物品和工具:禁止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及為此行為提供交易場所:對違反南渡江禁漁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