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整治檳榔加工業污染環境,推動萬寧市檳榔加工業綠色健康發展,切實保護萬寧市空氣環境質量和城鄉居民的生活、生產,中秋節前夕,萬寧市人民政府發布全面整治檳榔加工業污染環境問題有關事項的通告,對舉報線索查實獎勵2000元。
一、嚴禁采用傳統土法工藝煙熏烘烤檳榔黑果。即日起,全市范圍內采用傳統土法工藝煙熏烘烤檳榔黑果的加工點(戶),必須自行滅火停止生產,主動拆除加工設施。對拒不自行滅火停止生產,繼續采用傳統土法工藝煙熏烘烤檳榔黑果的加工點(戶),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責令改正,拆除熏烤工具,沒收違法生產的檳榔,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嚴肅整治檳榔烘干設備(包括電爐、蒸汽爐、新型黑果加工爐等)綠色改造企業(專業合作社、加工廠、加工戶)影響環境問題。檳榔烘干設備綠色改造企業必須自行改造(淘汰)燃煤鍋爐及《海南省推廣檳榔黑果環保烘干設備目錄》外的黑果加工設備。應加大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完善生產加工相關手續、污染物排放達標后方可投入生產。凡手續不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檳榔加工企業,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三、嚴厲打擊采購、運輸、銷售、儲藏采用傳統工藝煙熏烘烤檳榔黑果行為。嚴禁收購、運輸、銷售、儲藏采用傳統工藝煙熏烘烤檳榔黑果,嚴禁非法加工陳年發霉腐爛等偽劣檳榔產品,凡經發現一律依法沒收,并對加工點和收購點從嚴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舉報獎勵。對舉報人提供的有效線索,經市生態環境和綜合執法等主管部門查實后,給予2000元獎勵。舉報電話:萬寧市農業農村局62132898;萬寧市生態環境局62233735。(記者廖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