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實施,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納入全國性立法。在業內專家看來,這為全面保護兒童乘車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同時也應推動地方條例修改完善,使得法律有效落地實施。
兒童節到來前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線上舉辦了“兒童乘車安全的法治與共治”研討會,國內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現狀成為與會專家關注焦點。
研究顯示,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在交通事故的碰撞中大幅降低嬰幼兒死亡率,但是在中國,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并不理想。
“我們前幾年對十幾個大城市做了調研,調研下來的情況很不樂觀,有的城市安全座椅配備率不超過20%。”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機動車輛研究室主任周文輝在探討會上透露了這樣的數據。
周文輝說,很多發達國家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都很高,而目前我國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則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這與家長的意識、法律約束、宣傳教育以及產品使用不便等多方面都有關系。
根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早前發布的《中國兒童交通安全藍皮書2018》,兒童乘車出行的最主要方式是由家長抱著孩子坐后排,占比達到了55.23%。但在專家看來,這樣的方式隱藏著巨大風險。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兒童座椅主檢工程師徐哲說,在碰撞瞬間,一個10公斤的孩子會產生300-500公斤的力,家長很難抱得住。即使僥幸沒有完全脫手飛出,家長由于慣性作用身體會壓迫孩子,使孩子撞到前排座椅,受到較大傷害。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監護人應“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不過在專家看來,雖然有了全國性立法,目前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還沒有對兒童安全座椅強制使用和兒童乘車安全制度進行更為細致的規定。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表示,未保法、道交法,地方的未保條例和道交條例是一個法律體系。未保法中確立了這樣一個規則的必要性和正當性,未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訂,包括地方未保條例和地方道交條例的修訂,應當把問題寫得更細致、更具備可操作性。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工青婦室處長王陽強調,在今年3月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中增加了兒童乘車安全的內容,對禁止兒童乘坐副駕駛和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等約束系統作出更具體的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罰則。
如,對于應當乘坐安全座椅的對象采用了140厘米的身高標準,相較于之前地方立法的年齡標準,更科學、更便于操作。如果能得以通過,將推動未成年人乘車安全保護制度的落地實施。
王陽表示,在推動地方條例修改完善的過程中,希望既能與上位法保持一致,又要結合各地實際有所創新。(記者 張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