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其中提到,要加大拐賣人口犯罪“買方市場”整治力度,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強對“買方市場”分析研判,在收買人口犯罪活動高發地區開展綜合治理和專項行動,依法懲處買方犯罪人,從源頭上減少拐賣人口犯罪的發生。
《行動計劃》明確總體目標:堅持和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于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健全反拐工作協調、配合、保障機制,推進法治反拐、協同反拐、科技反拐、全民反拐的工作模式,不斷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協同化、科技化、社會化水平,形成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反拐工作格局。凈化網絡生態空間,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利用網絡拐賣人口等新型犯罪。細化落實各項行動措施,有效預防、堅決打擊拐賣人口犯罪,確保被拐賣受害人及時得到救助康復和妥善安置,幫助被拐賣受害人順利回歸家庭和社會。
此外,《行動計劃》提出六個方面具體措施。
一要加強源頭治理,完善以社區為基礎的預防拐賣人口犯罪網絡,實施網格化管理,構建多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的群防群治工作體系。綜合整治拐賣人口犯罪活動重點地區和“買方市場”,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實施拐賣人口犯罪,有效預防拐賣人口犯罪發生。
二要始終保持打擊拐賣人口犯罪高壓態勢,持續組織開展全國打擊拐賣人口犯罪專項行動,及時解救被拐賣受害人,有力震懾和懲處拐賣人口犯罪。推進偵查手段現代化升級。嚴格落實偵辦拐賣兒童案件責任制,嚴格執行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完善兒童失蹤信息發布制度和全國打拐DNA(脫氧核糖核酸)信息庫,做好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團圓”系統建設。
三要加強被拐賣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復、家庭與社區融入等工作,幫助其適應新環境新生活、順利回歸社會。落實部門責任,發揮社區功能,加強社會關懷。提升救助管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兒童福利等機構服務水平。為回歸社會的被拐賣受害人提供必要服務,切實幫助解決就業、生活等問題。
四要堅持法治反拐基本原則,研究制定和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法律適用制度,制定家庭教育法,規范收養程序,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加強政策銜接,擴大政策宣傳,監督政策落實。
五要創新宣傳教育方法,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運用互聯網和新媒體開展宣傳教育。著重在拐賣人口犯罪活動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易被拐賣人群中開展反拐安全教育和法治宣傳。曝光打拐典型案例,加大反拐節目的播出頻次并優先安排在黃金時段播放。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和參與反拐工作,拓寬群眾舉報線索渠道。規范反拐志愿者隊伍的管理評估制度,加強各級反拐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和反拐工作隊伍專業化建設。
六要加強國際合作,有效預防和嚴厲打擊跨國跨境拐賣人口犯罪,加強對被跨國跨境拐賣受害人的救助。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打擊拐賣人口犯罪國際合作。
《行動計劃》要求,國務院反拐部際聯席會議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制定并完善政策措施,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和困難。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協調組織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開展階段性評估和終期評估,對拐賣人口犯罪重點案件和重點地區建立掛牌督辦和警示制度。
此外,各級政府統籌安排《行動計劃》實施經費,支持本地區反拐工作。拓寬反拐資金籌措渠道,鼓勵社會組織、慈善機構、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爭取國際援助,支持開展反拐公益項目。同時,要嚴格考核監督,對反拐工作成效顯著的部門和地區,以及先進團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和部門通報批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