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孩給小賣部老板轉賬四萬多元,家長氣憤不已,老板態度豪橫
現在的小孩子,因為從小生活在無憂無慮的環境中,所以對于金錢幾乎沒什么概念,在他們的眼中,感覺幾百塊,幾千塊甚至幾萬塊輕而易舉就能賺到,所以在偷偷花家長的錢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心疼,卡里有多少就能給你消費多少。
駐馬店的莊女士有一個女兒,今年11歲,可是最近她發現女兒頻繁的出入一家小賣部,而且在這家小賣部花了四萬多塊錢,這可把他們一家人給氣壞了,主要是這錢還是女兒偷偷花的,用的是她爺爺的手機。
最早的賬單是今年的5月29號,花了600塊錢,6月17號花了500,6月25號花了3334,7月1號又花了4000,7月15號又花了5000,甚至10月12號一次性花了9000,還有其他的日期的賬單,加起來花了四萬塊錢。莊女士說孩子11歲,對金錢根本沒有什么概念。
莊女士說孩子的爺爺在家里躺著睡覺,第二天看到手機信息后感到奇怪,就說自己在家都沒出過門,手機支付寶怎么掃出去4500塊錢,那個時候家人才開始懷疑,查詢賬單之后才發現女兒已經用了這么多錢,全都都轉給三個收款碼,而且這三個收款碼全來自于一家小賣部。
這孩子把手機拿走,家長難道不知道嗎?莊女士說孩子回家寫作業要用到手機,平時自己在店里做生意,孩子用的手機都是她爺爺的。莊女士的女兒說這些錢都被她用來買筆和本子,還有一些小口紅,最貴的也就三十多。至于為什么一下子掃了那么多錢,是因為小賣部的老板說欠她錢了,讓多充一點兒,可以存在她那里,以后出去玩,可以在她那里拿現金。
莊女士說孩子很單純,對金錢沒什么概念,最可恨的是小賣部的老板還認識他們兩口子,知道孩子是她的。還對孩子說在外面買了東西不敢拿回家,可以寄放在她那里。莊女士的女兒也說在外面買的筆和玩具,確實放在了小賣部。在莊女士看來就是小賣部老板慫恿孩子大量花錢。
之后,莊女士一行人來到了這家小賣部,莊女士的情緒很激動,質問為什么要這樣坑孩子,做生意也不是這樣做的,而且還是認識的人,為什么就不能給我們說一聲,你是想錢想瘋了,你店里有哪樣東西能值四五萬。這個時候,小賣部老板說想要解決問題就別吵吵,給我閉嘴,把你女兒給我喊過來。看到老板這樣豪橫,雙方又吵了起來。
好不容易雙方的情緒穩定了下來,這個時候小賣部老板說從夏天開始,她賣的東西特別多,莊女士的孩子往她手機上轉錢,確實有這樣的事,她不否認,你們自己這樣教育孩子,現在又來找我,還說我認識你們,我憑什么要認識你們。至于掃錢的二維碼,老板說都是孩子自己拿走的,拿回家用手機掃的。
之后,老板又說孩子把掃錢到二維碼,然后再來找她換現金,去給同學過生日,還說每次掃錢的時候都是經過媽媽同意的,不過她沒有見過孩子的媽媽。這樣說就有意思了,沒見過孩子的媽媽,經過孩子媽媽的同意,媽媽不給孩子現金,然后孩子來找你換,這前后不矛盾嗎?
小賣部老板說每次進貨回來一大包東西,莊女士的女兒不是一樣買一個,而是全部都買走。作為一個孩子,一次性花幾千塊錢買一大包的東西,看著就不正常,作為老板,不是什么錢都掙的,作為一個未成年人在店里刷了這么多錢,也不可能是完全消費了,這錢到底去哪兒了,究竟還剩下多少?
老板表示還剩下一千八百多塊錢,而且還放進了孩子存錢罐里面,而且每次孩子來店里拿錢消費的時候,都會拿一個本子記著,記好之后還會讓孩子看看對不對。不過現在記賬的本子已經沒有了。我們知道對于未成年人有大額消費的時候,商家沒有拒絕并且頻繁地讓對方多次大額消費,已經觸犯了法律。
隨后,莊女士報了警,民警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后對小賣部老板進行了批評教育,表示孩子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但是你是具有這樣的責任的,不能什么錢都掙,必須返還沒有消費的錢,如果對孩子有相應的欺詐以及其他的行為,會觸犯刑法規定的詐騙犯罪。
最終,小賣部老板說小孩子刷了這么錢,她確實做得不對,愿意承認自己的錯誤,最后經過核算,退還莊女士三萬五千塊錢。
事情最終能夠解決確實不容易,但是不管大人工作有多忙,有多辛苦,還是要抽點時間陪伴孩子,教育孩子,和孩子做好溝通。作為商家來講,不管你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遵紀守法,做良心生意,堅決杜絕未成年人的大額消費,并及時的聯系孩子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