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記者從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52個整改問題中,云南省目前已經完成41個,另有1個納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剩余10個中長期事項正在按計劃進度有序推進。其中,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件共問責30個責任單位、79名責任人。
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的58個問題中,目前已完成整改43個,正在整改15個。其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移交的7個生態環境問題和洱海生態環境責任追究案件,共問責43個單位、167名責任人。
2019年,云南省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98.1%,位列全國第三。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斷面水質全部穩定達標,保持Ⅲ類以上水質。九大高原湖泊水質穩中向好。云南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62.4%。環境基礎設施短板被加快補齊。
目前,云南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滇池流域、洱海流域率先實現污水收集處理全覆蓋。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2%,城鎮建成區、A級景區全部消除旱廁。6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成立管理機構,約14.8萬輛黃標車完成淘汰,6個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全部完成建設。(總臺央視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