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成為疫情防控篩查的新增補充手段,如何保障上市銷售的新冠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3月25日,在山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二級巡視員任紹彥回答了記者提問。
任紹彥說,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從嚴從緊抓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生產經營監管。在強化生產源頭監管方面,派出工作組進駐新獲批的生產企業,開展投產前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嚴格按照經注冊的生產工藝、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持續穩定生產合格產品。還派出檢查組對生產及受托企業開展全面檢查,組織開展專項抽檢,針對企業出廠檢驗等質量控制核心環節,派出骨干檢驗專家隊伍赴企業現場開展檢驗,及時掌握產品質量狀況,嚴把產品質量關。
強化經營市場監管方面,對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零售藥店等經營企業開展督促指導,對有經營意愿的零售藥店在進貨查驗、產品儲運等環節及時給予政策法律指導,規范經營企業質量管理,暢通社區有實際檢測需求居民的購買渠道。同時,對全國已經獲得批準的19家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進行了通報,明確了線上線下銷售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和監督檢查重點。組織各級藥品監管部門立即對經營企業、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開展全面檢查,全力規范經營秩序。
另外,還廣泛收集監督檢查、監督抽檢、不良事件監測、投訴舉報、輿情監測等渠道發現的問題線索,第一時間進行調查核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