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0月7日訊 (記者 王彬) 近日,《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正式發布。我省將對“兩高”項目采取四類處置方式。其中,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無法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補辦手續的項目,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我省提出,對2018年1月1日以來建設的“兩高”項目從嚴要求。今后,新建(含改擴建和技術改造,環保節能改造、安全設施改造、產品質量提升等不增加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除外,下同)“兩高”項目一律嚴格審核把關。
我省明確了“兩高”項目范圍界限:統籌考慮能耗排放總量、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將“六大高耗能行業”中的煤電、煉化、焦化、鋼鐵、水泥、鐵合金、電解鋁、甲醇、氯堿、電石、醋酸、氮肥、石灰、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瀝青防水材料16個行業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環節投資項目作為“兩高”項目。“兩高”項目范圍根據國家規定和我省實際動態調整。
此次,我省還明確了“兩高”項目四類處置方式。“合規項目類”,對符合產業政策、手續齊全、批建相符的項目,納入“兩高”項目清單。“完善手續類”,對符合產業政策,按照目前標準符合手續辦理要求的項目,依法依規完善手續;對符合產業政策,滿足當前安全、環保、能耗、技術、質量等標準要求,對地方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安全穩定有重要影響確有必要保留,但因歷史遺留問題難以補辦手續的項目,列入清單,予以保留實施,視同完善手續。“改造提升類”,對符合產業政策,按目前標準暫時不符合手續辦理要求但具備改造提升潛力、且2021年年底前能夠完成改造提升的項目,待完成改造提升、達到標準條件后,再依法依規完善手續。“關停退出類”,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無法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補辦手續的項目,依法依規關停退出。